古交市试水看病的公平待遇
本报讯(记者文秀为 实习生许娟)农民看病和市民享受同一救助标准,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医院垫付……8月5日,太原市所辖的古交市修改出台了新的《古交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有望实现农民与市民看病的“国民待遇”。
新《办法》将该市辖区内的“五保户”、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及因病致贫的特困居民都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取消了过去农民与市民救助差异,实现了城乡救助一体化,即无论农民还是市民实行同一救助标准,五保户住院按100%救助;优抚对象按90%救助;城乡低保户和“因病致贫”的低保户均按30%救助,年终资金结余按适当进行二次救助,低保户年累计救助不超过2万元,“因病致贫”的不超过1万元;医前救助更便捷。救助对象入院后,个人垫付很少量押金,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古交市中心医院垫付,病人出院时只需付清个人该付的部分便可出院,其余费用由古交市民政局与医院按季度进行结算;救助病种无限化。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所有困难群众的救助,没有任何病种限制,只要住院后,均可获得救助,打破了先前12种大病方可予以救助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