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做司法鉴定
费用至少减收20%
昨日下午,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做客省政府网站,就“法律服务农民工”的话题和网友进行交流互动。他表示,最新出台的《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后,我省对涉及农民工的司法鉴定事项,将一律减收费用,同时,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减免服务费用。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涉及农民工的司法鉴定,费用至少减20%
农民工是社会困难群体,在工作和生活中有不少困难,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社会的扶持和关爱。
周济生说,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将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重点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和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法律服务工作。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减免服务费用;对涉及农民工的司法鉴定事项,一律减收费用,且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20%;对涉及农民工人身损害的司法鉴定事项,必须优先办理,为农民工索赔和法院依法裁判提供依据。
四类农民工列为重点法援范围
周济生说,针对新形势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新需求,我省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长期被拖欠工资、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得不到赔偿、家庭零就业和无法返回生产岗位的四类农民工列为重点援助对象,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快速办理。
同时,在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的基础上,我省还增加农民工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或因家庭暴力、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将直接予以受理。
据悉,我省从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以来,截至目前,我省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340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35%以上,所有群众不分贫富均可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免费咨询服务,所有符合条件的群众均可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想接受法律援助,多种途径可申请
周济生提醒说,我省各省市县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共177个,全部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实现了全省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的统一,方便困难群众及时、便捷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同时,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在全省司法所和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2146个,构建起遍布城乡的、便民的法律援助受理网点,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端口的前移。
他同时透露,法律援助工作将有望列入省委、省政府明年向群众公开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