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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亡故未再育 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7:57  南方日报

  禅城??

  独生子女亡故未再育

  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晓莉通讯员/高志峰)今后,禅城区因独生子女身故或者伤残而陷入困境的家庭有望得到政府帮助。记者昨日从禅城区计生局获悉,禅城区贯彻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共有214户独生子女家庭符合扶助条件,他们将于本月内领到特别扶助金。

  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禅城区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这些扶助资金均高于省标准。计划生育扶助金由市、区、镇街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另据了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生活扶助金,不计入被扶助家庭的收入,不影响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户”等其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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