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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企业被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7:5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按照《东莞市鼓励科技企业上市暂行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文件要求,经组织专家对第三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昨日,科技局确认东莞惠伦顿堡电子有限公司等11家科技企业为市科技局第三批重点培育的上市后备科技企业。

  据了解,这些上市后备科技企业均是在东莞市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同时还要求具备自主技术和自有品牌,有明确的科技发展规划,且已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或者东莞市民营科技企业、专利试点企业和专利培育企业以及东莞市相关部门、镇街推荐的其他优秀科技企业。除此之外,科技局还要求申报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且董事会已有上市的决议和明确的上市计划,企业关键所有者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参加相关的上市培训课程,并聘请专业辅导机构进行上市预辅导或辅导,开展了相应的上市前准备工作。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科技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认定上市后备科技企业,前两批已经认定了30家企业,至此,东莞市被纳入上市后备队伍的科技企业达到了41家。

  纳入“上市后备”的企业,将按照此前《东莞市鼓励科技企业上市暂行办法》等规定,只要企业和券商等中间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和完成上市辅导,将分别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奖金。实现上市或者将注册地迁至东莞的企业,可以在变成东莞“上市公司”的次月起,连续24个月,每12个月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也就是说,一家后备上市企业,一旦实现上市最高可获奖励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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