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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目录药品集中配送暂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7:57  南方日报

  

基本目录药品集中配送暂缓
基本目录药品集中配送暂时不执行,将按照省方案执行。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尹辅华)历经四易其稿,2009年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于前日定稿,今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全部纳入药品阳光采购。记者昨日从佛山市卫生局获悉,之前卫生部门曾经拟定招标三个药品配送企业为全市各医疗机构配送中标药品,但由于条件不成熟,基本目录药品集中配送暂时不执行,将按照省方案执行。

  早在今年初,佛山市卫生局曾经公开向社会公示了《佛山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尝试在佛山实行目录药品的集中配送。随后,6月、7月佛山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修改。

  集中配送时间表推迟

  据了解,这次报名参加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企业共有2900多家,报名药品品规数约41000个,总体情况与去年持平。而且今年,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联合发文,在全国全面推行参考“广东经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模式。

  “曾有一段时间,我们设想在全市药品阳光采购工程中,招标三个药品配送企业,以解决药品采购后的配送问题。”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邓科长表示,如果全市招标后的药品由数十个企业配送,假如有些医疗机构处于较偏远地段,比如在三水、高明两区,配送企业很可能就因为成本问题而不愿意将药物运到该地,无法体现“药品阳光采购”给市民带来的便利。此外,较多企业参与药品配送,由于药品目录中的药物非常多,所以卫生部门就很难统计某医院或者卫生院在一个时段内某药品储藏量,不便于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

  不过邓科长表示,鉴于目前条件仍然未成熟,可能等国家基本目录出台后再考虑如何实施药品配送。

  全市预计分三个配送区

  据了解,根据上月出台的最新《办法》,实行集中配送后,遴选中标的药品供应商要求4小时内能配送《佛山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除外)。而通过遴选产生的集中配送中选企业将获得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配送资格。集中配送范围是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共分三个配送区域,即合配送区(范围包括禅城、三水、高明区)、南海配送区、顺德配送区。

  此外,该《办法》指出,通过遴选产生的集中配送中选企业配送周期为两年。对于竞标集中配送中选企业的信用评价将由近三年来药监部门产品质量抽查其行政管理部门的不良记录情况,对有不良记录的,实行一票制,并拒绝其参加本次遴选活动。而产品质量抽查以药监部门的2006—2008年质量公报为依据,不良记录以2006—2008年卫生、监行政管理的处理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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