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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女子拐走三童黄江公安一举解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7:57  南方日报

  

不孕女子拐走三童黄江公安一举解救
4个月的婴儿,被拐走12天,又回到了父母怀抱。苏仕日李细华摄
不孕女子拐走三童黄江公安一举解救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实习生/廖晶晶)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便与男友合伙拐骗了两女一男3个小孩来抚养。

  7月30日,被拐走12天的4月龄男婴被警方解救,一起被解救的还有两个小女孩,她们不到1岁就被拐走,如今分别是4岁和5岁。

  经过DNA比对后,昨天,黄江公安分局将这3名婴幼儿交还给亲生父母。

  看准一个拐走一个

  安某曾结婚并有一孩,离婚后小孩归前夫扶养。2000年3月,安某由于宫外孕失去生育能力。

  2005年,她向同居男友蒋某提出拐骗孩子来抚养的想法,蒋某欣然同意。

  2005年11月1日,安某在黄江镇民乐福商场附近,从一名年约40岁的妇女手中拐得一个6个多月大的女婴(即被解救的5岁女孩兰兰),由蒋某接到位于惠州的出租屋。

  安某觉得一个小孩还不够,于2007年2月,和蒋某在惠州市水口镇大湖溪一市场附近租了房子,物色到目标后,蒋某将家属引开,安某将一名10月大的女婴拐走(即被解救的4岁女孩英英)。

  同年6月,安某带着兰兰和英英来到东莞厚街镇她姐姐家住下。再度物色到作案目标后,由蒋某先将兰兰和英英带到惠州。两天后,安某将一个3个月大的女婴拐到惠州。他们又觉得拐到的女孩太多,数日后,两人将这个女婴以4500元人民币卖掉。

  安某还想要个男孩。

  2009年7月18日,安某在黄江镇黄江大道将一个4个月大的婴儿张某拐走。

  据警方介绍,安某和蒋某经济状况尚可。安某在学校食堂打零工,蒋某在建筑工地挖土方,日薪100多元。

  监护人太大意

  与其他拐卖案件不同的是,安某和蒋某拐骗的不是无人看管儿童,而是从监护人手里骗走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他们之所以一再得手,警方认为是监护人过于大意。

  7月18日被安某拐走儿子的崔女士说,她当时来东莞才12天,人生地不熟,轻易相信了同操贵州方言的安某。两人是在黄江镇黄江大道东方门诊门口看电视时相识,崔女士对安某“一见如故”,向安某透露了自己的住址。

  第二天,安某找上门来,崔女士和她一起到市场买菜、吃中饭。当天下午3时,安某称小孩尿黄,建议到医院看看,崔女士同意了,让安某抱着小孩先下楼。

  等崔女士锁好门来到楼下时,发现安某和儿子都失踪了。

  英英是怎样被拐走的呢?其亲生母亲张女士说,英英当时由张女士的父母看管。安某和蒋某对两个老人说,附近工地有废品可捡,蒋某提议骑车带老人去,安某提议帮助照看孩子。

  在路上,蒋某说要买包烟,把老人甩下走了。老人感觉情况不对返回,孩子已不见踪影。

  兰兰的姨妈是为了几毛钱的桔子丢失孩子的。她带着6个多月大的兰兰购物,安某上前搭讪说另一超市东西便宜。兰兰的姨妈便跟着安某去另一家超市。途中30分钟,女孩一直让安某抱着。

  快到超市门口时,安某说累了,拿出8角钱让姨妈进去买橘子。该姨妈事后说,不是没想过孩子的安危,而是侥幸地认为,人贩子都喜欢男孩。当她拎着橘子出来发现没了人影,才追悔莫及。

  全警出动找被拐男婴

  7月18日,黄江分局接到崔女士报案后,成立了专案小组。民警从监控录像中发现,抱着婴儿的可疑女子在黄江田美村长盛街一公共电话亭旁换了衣服。

  民警据此进一步循线侦查,并派出两个追逃小组,赴福建、惠州等地追捕。

  7月30日,专案组民警在惠州市江北区望江管理区一出租屋内将安某抓获,当场解救了上述3个婴幼儿。

  7月31日,蒋某在同一地点落网。

  真妈妈要抱,女儿却大哭不止

  被拐走4年的兰兰穿着红色连衣裙,在镜头前阳光地笑着。与人贩子“妈妈”4年的共同生活,似乎并没有给她的心灵留下阴影。

  她不怕生人,咯咯笑着把糖果盒放在记者头上,还喜欢玩粉色公仔。

  不过,她的亲生母亲一靠近她,她就哭个不停,躲到女民警的怀中(如上图,苏仕日、李细华摄)。

  照看了兰兰几天的女民警对“失主”邹太太说,兰兰独立性很强,会洗衣服,会给妹妹喂饭,但晚上一定要抱着英英才肯睡觉,没看到妹妹就会哭。

  她说:“你们两个家庭最好能住在一起适应几天,不然孩子受不了。”

  刚来到警局时,女孩还经常挂念“养父母”。她稚气地说:“妈妈带着弟弟去贵州找姥姥了。”

  她说的所谓“妈妈”,其实是人贩子,所谓“弟弟”,则是另一个受害者。

  邹太太对几年不见的亲生女儿说:“你被现在的妈妈抱走了知道吗?妈妈找你好久了,跟我回家好吗?”

  当邹太太试着从民警怀中抱走兰兰时,兰兰立马哭闹要挣脱。

  “这孩子小时候脾气就倔,现在大了还是这样。”邹太太说。

  带着女儿离开黄江公安分局时,邹先生一边口说买糖,一边伸手抱女儿,兰兰又大哭不止,大叫“不要”。

  邹先生依然记得女儿被拐的情形。他恨人贩子,因为他们使女儿与自己形同陌路。

  他说,他愿意慢慢寻求改变。

  女儿很快熟悉了母亲

  张女士从民警手中接过英英,就将脖子上系着的一个笑面佛玉饰挂到了女儿身上。

  她说:“这个佛是女儿丢了以后买的。我当时想,总有一天能找回她,亲手把这块玉给她戴上,让她能快快乐乐,不要再有什么苦难。”

  刚才还认生哭泣的英英,很快就躺在母亲的怀里睡着了。

  醒来后,张女士给她吃了东西,还帮她擦手,英英没那么排斥了。她看到记者脖子上的项链,还很不客气地要张女士给她也买一条,逗得大家哈哈笑。

  很快,英英与张女士混熟了。不论跟谁玩,都要牵着张女士的手。

  2007年6月19日,英英被拐后,张女士一家人找遍了每个汽车站、工地,还在惠州电视台和报纸登了寻人启事,但一直没有消息。

  对丢失孩子负有“直接责任”的张女士的母亲,一直特别内疚。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她每天天一亮就出门去找,深夜才回来。她总是边走边哭,一天不知道要走多少路。

  张女士每个月都要给惠州的派出所打电话,尽管每次都失望,她还是坚持了3年多。

  直到7月31日下午,她接到黄江公安分局的电话,得到了不敢相信的好消息。

  去年,张女士生了个儿子。丢失女儿给这对夫妇留下了阴影,他们辞去了在惠州的工作,回到重庆老家。

  张女士说:“我现在很害怕,不敢让其他人帮我带孩子。孩子到哪里,都是我自己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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