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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 门房不拆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8:57  辽一网-华商晨报

  

“约法三章”门房不拆了

  《业主盖门房 物业说“不行”》接续报道———

  新闻回放

  皇姑区克俭小区10号楼的居民凑钱改造楼院,并修了一个门房,但物业表示,自建门房违法,应当拆除。

  居民代表张先生在保证书上签字

  ■本报记者 国毅 摄

  晨报讯(记者 国毅)不改变用途,不能影响消防,如园区整体规划需要必须拆除。

  这是行政执法与业主们的“约法三章”。

  昨日下午,皇姑区行政执法局、三洞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社区书记刘丽以及5名居民代表齐聚社区,讨论门房的存留。

  物业方面负责人因工作原因没有到场,但负责人称会支持讨论的结果。

  鉴于克俭小区10号楼楼下即是市场的特殊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对小区居民自己动手改善环境的举动表示理解,所以决定人性化执法,暂不硬性拆除门房。

  不过,他们对居民“约法三章”———此房屋只用作门卫人员休息,不用作其他商业、娱乐、仓储等用途;此房屋不能影响消防、煤气、自来水等地下管线;如楼下市场迁移,园区整体规划需拆除门房时,也要拆除。

  对此,居民代表们表示接受,并在保证书上签了字。

  一直协调此事的社区书记刘丽说:“10号楼的情况属于特事特办,不宜推广。”

  业主委员会主任吕先生说:“这回痛快了,明天咱们就上大门,等彻底弄好了,估计不比花园小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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