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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设立投诉管理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9: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生宋扬 记者方芳)卫生部昨天公布了《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医院应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院的投诉管理部门,原则上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复杂投诉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

  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及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并可采取院内医疗质量安全评估等方式,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对于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投诉,应当立即采取会诊等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患者损害的发生。对于涉及收费、价格问题的投诉,应当第一时间查明情况。确属收费、计价错误的,应立即纠正。对于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投诉事项,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RJ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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