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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酒后驾车罪”早日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9:53  生活新报

  杭州“5·7飙车案”刚刚尘埃落定,8月4日晚,在杭州的莫干山路上,又发生了一起夺命车祸:魏志刚酒后驾驶一辆保时捷越野车,将年仅16岁的少女马芳芳撞死,被撞者的身体就倒在一条“爱心斑马线”旁边。

  “5·7飙车案”后不久,杭州市在市区先后铺设多条醒目的“爱心斑马线”,斑马线的中间印有大大小小的红色爱心图案,写着“爱心路上,有我有你”的温馨标语,营造文明出行氛围。遗憾的是,马芳芳的鲜血再次证明,仅靠一个爱心图案无法从根本上保护马路上行人的安全。记者认为,我国的相关法规应当尽快根据汽车社会的新情况、新发展作出相应调整。

  仔细分析以上这些威胁行人生命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有一些是可以利用道德层面的提醒帮助驾驶员避免的。但是对于飙车或严重超速、闯红灯、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这类恶意违法行为,在斑马线上画上爱心图案根本起不到保护行人生命的作用。一个个无辜生命逝去之后,我们要反思的是当地交警在执法层面对酒后驾车、飙车超速等的打击力度是否足够强大,国家立法层面对酒后驾车、飙车等恶性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力是否足够强大。

  从去年12月成都的孙伟铭醉酒驾车撞死4人,到5月7日杭州的胡斌飙车在斑马线上撞死谭卓,到6月30日南京的醉酒司机张明宝驾车撞死5人,再到8月4日杭州的魏志刚酒后驾车撞死马芳芳,无辜行人被撞的悲剧一再上演。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各界也针对现行法律与汽车社会不配套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反思,提出了包括借鉴美国等汽车发达国家经验加大对酒后驾车惩罚力度,将“酒后驾车罪”列入刑法等建议。今天,面对16岁花季少女马芳芳生命的逝去,我们不禁要在此追问:还要等待多久法律才会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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