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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站宣传性知识须由副高级以上医师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10:03  生活新报

  今后,我省的互联网凡是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需要先向省卫生厅提出备案申请,不得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和开展网上诊疗。涉及提供性知识宣传的,需要有一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把关。

  省卫生厅昨日要求,凡是我省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拟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均须向卫生厅提出备案申请。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单位,其网站或频道要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除具备以上规定条件外,其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并且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网络技术措施。本报记者 刘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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