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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人收费 昆明月牙潭公园遭网友“炮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10:49  云南网

  8月3日,本报曾就本应向市民免费开放的昆明月牙潭公园却向新人收取30元的绿化管养费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文章刊发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被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央视国际网、网易、中国园林建设网、云南信息港等网站广泛转载。网友们对于月牙潭公园未经发改委批准,擅自向新人收费的行为给与了猛烈的“炮轰”。

  “这是一种权力自肥”

  有网友称,从报道中可以明确看出,月牙潭公园是由昆明市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姓“公”。它是全民的公产,而不是管理方的私财。因此,向新人收取30元的“绿化管养费”,实际上是一种权力自肥,损“公”(公园的公益性)肥“私”(管理方的私利)的做法。既然是免费公园,公众应当都可以免费进园,至于人家穿什么服装,是否带照相机,则都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景区管理方无权过问。

  网友“路见不平”称,月牙潭公园的管理方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的王经理在接受《云南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说的的话令人愤慨。难道践踏草坪的事情就一定是新人干的吗,事实上,真要较起真来,践踏公园草地,破坏公园环境的行为,其实并非拍照新人们的“专利”。一方面拍摄婚纱照并不一定会对公园环境产生破坏,另一方面,普通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同样也并不少见。

  “有关部门不能置若罔闻”

  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公园属于政府投资修建的休闲场所,带有社会公益性,而公园美景往往是市民拍摄婚纱照的最佳场景选择。作为公园管理者,所应该做的,是维护公园资源不受到破坏,让资源得到最大的利用。如果有“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想法,就是对管理权的滥用。发改委的物价监督局对于公园的作法不能置若罔闻,应该切实加强监管。

  公园曾遭曝光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其实早在2008年12月15日,月牙潭公园就被昆明一媒体以《免费公园专赚新人的钱?》为题曝光。

  在被曝光后,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王经理曾向媒体表示他们考虑向在公园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影楼或酒店收取资源费,而不是向新人收钱。但是时至今日,尽管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仍口口声声称,他们是向婚纱影楼收钱,但是实际情况是他们将手伸进了新人的腰包。

  查小高 陈小翠 李瑞英(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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