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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两名干部泄露举报信恐吓举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11:03  新华网

  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6日电(记者邓伽)近日,海南省纪委通报了一起国家干部泄露举报信、违反信访举报工作纪律、恐吓举报人的案件。海南昌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人事调配股副股长胡春燕泄露举报信、县地方税务局社保征稽局局长邱春华得知举报信后恐吓举报人,受到纪委的严肃查处。

  经查,2009年1月18日,昌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干部胡春燕根据工作安排,到县地税局社保征稽局了解省纪委、县纪委转办举报信反映的情况。在邱春华的办公室,胡春燕不仅给邱春华看了举报信,而且因工作不慎,让邱春华得以将举报信交女儿邱某复印一份留下。2月16日,邱春华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宣读了举报信的内容,并恐吓、压制社保征稽局的干部职工今后不要乱写控告信。

  昌江县纪委监察局查明后认为,胡春燕身为国家公务员,违反工作纪律,将举报信泄露给被举报人,构成泄露工作秘密错误。邱春华身为县社保征稽局局长,违规获取举报信,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宣读举报自己和女儿的举报信,恐吓举报人,构成对检举、控告进行阻扰、压制错误。遂给予胡春燕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邱春华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调离县社保征稽局。

  海南省纪委在对此案的通报中指出, 2人的违纪行为,暴露出当前有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着执行信访举报工作纪律不严、保密观念淡薄、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为此,海南将建立健全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实行信访举报工作过错追究制,对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信访举报材料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泄漏信访举报情况导致案件查处工作受阻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分清责任,依照党纪政纪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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