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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5日讯 (记者 赵清源)今日记者从古交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出台了《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办法》。
临时救助标准:遭遇车祸等人身意外伤害致贫的,给予200元至2000元救助;因火灾、水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致贫的,给予500元至2000元救助;无力支付子女高中学费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救助;经国家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无力支付报到费及学费的,给予500元至3000元救助;因无经济来源,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交通费返乡的外籍人员,给予10元至300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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