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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虫夏草禁挂“食”字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13:10  法制晚报

  冬虫夏草禁挂“食”字号

  仅限用于保健食品

  本报讯(记者 曾佑忠)记者上午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针对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强调保健食品及冬虫夏草目前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据悉,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售部分“食”字号普通食品中,发现蜂胶、蝙蝠蛾拟青霉、冬虫夏草等原料,由此请示卫生部,保健食品是否可作为生产“食”字号普通食品的原料;冬虫夏草是否可用于生产“食”字号普通食品。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蜂胶等原料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蝙蝠蛾拟青霉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经研究认为,上述名单中所列品种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卫生监督中心认定冬虫夏草为名贵中药材,但卫生部未曾批准过冬虫夏草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讨论后也认为,目前冬虫夏草尚缺少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研究数据,建议暂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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