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周敏报道:今天,《深圳市政府公报》向社会公布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其中,2009年的九项改革重点已经开展过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民生改革事项先行。
今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年~2011年)实施方案》,根据《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等六大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其中,2009年改革重点明确为九项,要求在年内基本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到8月初,5项改革内容已经面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民生改革事项先行一步,包括启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坪山新区;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实施医改方案;启动和推进珠三角地区人才工作联盟工作。
“大部制”改革迈大步
7月31日,深圳市召开了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以“大部制”为特征的改革方案亮相。改革后,市政府将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8月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了16位新机构的“一把手”。
精简行政层级是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6月30日,坪山新区挂牌。这是继光明新区之后深圳设立的第二个政府直接管理的功能区。根据综改方案,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开展探索整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行政资源,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的试点。
7月20日,深圳市政府与民政部签订了《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介绍,此次部市合作协议把“探索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放在了第一项。试点将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展开。精简行政层级,探索整合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站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
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社会福利向普惠型发展,建立贫困预警机制和第二条保障线。低收入家庭的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第二条保障线将家庭收入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标准1.5倍的低保边缘家庭也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深圳的低保现行标准为415元,如果按这个标准,第二条保障线的标准就可能划在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23元以下的人群。
医改探索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7月30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深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改方案提出,深圳将探索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新医改方案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