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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一半公积金
前妻诉前夫
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乔学慧)离婚时未分割公积金,何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一审支持了何女士的诉讼请求。
何女士称,她与甄先生离婚时未对甄先生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何女士现要求分割该5万元住房公积金的一半给自己。
法院查明,甄先生名下的公积金截至离婚之日余额为1800余元。
据此,法院判决甄先生给付何女士9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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