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文闻
“我找了好久都找不到人,所以想请大家帮我一起找下。”昨日,一位网名为“feixiang99 ”的网友在金碧坊论坛发帖,称朋友借了自己的钱却从此音讯全无,无奈之下只好进行人肉搜索。
网帖中作者自称姓陈,来昆经商多年。他在帖子《深刻的教训》中称4月份时自己借给两个昆明朋友一个15000元、一个17000元,之后二人一直联系不上。陈先生将“失踪”朋友卢某某等人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照片公布后表示:“如能帮我找到他们的住址或经常出现的地方,必有重谢(3000~5000元),其余(欠款)的用来捐给灾区人民。”此帖很快引起了网友关注。
记者拨通了陈先生电话,了解到其在昆经商期间结识了原在某航空公司上班的卢某某等人。今年3月底卢某某向他借款称用于资金周转,孰料之后一直打不通卢某某的电话。陈先生找到其住处却发现对方已搬走,并已被单位辞退。“我只知道他(卢某某)的户口是从穿金路派出所迁过来的。”陈先生说。问及为何不报警,陈先生表示自己“已经起诉到法院了。”谈到帖子里公布他人资料是否侵犯相关人员隐私时,陈先生称这些资料都是从网上搜索到的,且发帖目的并不是牟利。“如果对方以此起诉我的话,我愿意承担法律后果,只要他(卢某某)现身。”
■律师说法
尚无明令禁止“人肉搜索”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李春光律师表示,目前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通过保护名誉权来实现的,对于“人肉搜索”的界定,法学界仍有争论,国家亦无明确的法律禁止。陈先生的行为是否违法,目前还无法定论,但建议网友在发布“人肉搜索”等包含别人隐私资料的帖子时,仍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