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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8.4”交通肇事案司机因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机关申请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17: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6日消息(记者陈瑜燕)今日下午,在杭州“8.4”交通肇事案新闻发布会上,交管部门就杭州“8.4”交通肇事案中公众关心的问题做出了回答。

  一,关于车速问题,根据事故目击者的证言和肇事者本人的供述,肇事车在行进到肇事地点时的速度确实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但关于当时的具体车速,交管部门已经委托质检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二,经过现场的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马芳芳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十米左右,发生事故时并没有在斑马线上。

  三,肇事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并超速行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经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和69条的规定,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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