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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公路管理段8人集体贪污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7日00:30  三秦都市报

  本报安康讯(记者 吴琛)震惊全省公路系统的“紫阳县公路管理段8名公职人员集体贪污案”经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昨日上午,该案在石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涉案人员多,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日22时。

  “紫阳县公路管理段8名公职人员集体贪污案”从公路管理段段长、副段长到普通职工,紫阳县公路管理段共有8名公职人员合谋,采取虚列工程、虚造工程结算单,套取截留工程结余款55万元,并将40万元平均私分。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底,徐英平、张良平、罗小磊在安康市公路局参加年终决算会议,得知自2006年开始,各县区公路段在工程决算时,若结余有工程款将被省公路局收回。回紫阳公路段后,徐英平召集杜顺华、张良平、王平、罗小磊、史安利、张勇、向军一起商议年终决算以及如何处理2006年结余工程款等问题,经商议决定将2006年结余的工程款截留,利用虚列工程的方法找施工队“背皮”(当地方言:指用别人的名字给自己弄钱),将结余的工程款套出。后杜顺华等人找到包工头周芝银,协商同意后,史安利、向军等人伪造工程结算单,徐英平、张良平、王平、史安利、张勇、向军与周芝银分别在伪造的工程结算单上签字后交给罗小磊,由罗小磊将虚列的55万元工程款挂在“应付周芝银工程款”账上。

  2007年底,张良平、杜顺华等人听说徐英平要调走,便数次找徐英平商量所套出的工程款如何处理。在此情况下,徐英平即召集杜顺华等7人共同商议,经商议决定将套取的工程结余款中40万元8人平均私分。2007年12月27日,罗小磊将72万元以应付水毁工程款的名义转至周芝银账户,同月31日周芝银取款80万元,将其中虚列工程套出的55万元交给罗小磊。罗小磊自得5万元存入自己银行卡,将其中35万元按人均5万元分别交至徐英平、杜顺华、张良平、王平、史安利、张勇、向军7人,余下的15万元公路管理段做了其他支出。徐英平等8人将各自所得赃款5万元用于各自生活开支。案发后,8被告人均全部退交了赃款。

  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被告徐英平、杜顺华、张良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王平、罗小磊、史安利、张勇、向军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徐英平、王平、向军有自首行为。

  庭审中,公诉方认为,以段长徐英平为首的紫阳县公路管理段8名公职人员身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抗上级政策,集体合谋虚造工程结算单套取截留工程结余款非法占有私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属事先有通融的集体共同犯罪,情节非常严重,应以共同贪污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方认为,8名被告套取截留工程结余款的动机是为了结余款不被上级收走,并在段长徐英平将调走时,以补发一线人员过去没有兑现的奖金、补助进行了私分,不构成共同贪污犯罪,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

  目前该案还未审理终结,将通过合议庭商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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