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卫生局:正与地税部门协商解决医疗发票问题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王天译
从海港区建国路上的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出来,市民张先生看着手中不正规的“收据”,满腹狐疑。据了解,4个多月以来,港城42家卫生服务站为无医保卡患者开具的只有一张手写收据。
在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赵医生告诉记者,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在市卫生局备案,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多年来一直使用由财政局发的收据,未在税务部门登记。没收据又领不到发票,给来卫生服务站的患者带来很多麻烦,也使得卫生服务站渐渐丧失市民的信任。
记者从市财政局收费管理科了解到,今年2月,省财政厅下发由财政部转发的《财政部关于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问题的复函》,规定收据只能为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社区卫生服务站并非事业单位,按上述规定,市财政局不再为这些服务站提供收据。
海港区卫生局社管中心的李主任告诉记者,海港区内的4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实已有4个多月未得到正式收据或发票,卫生局正在积极和地税部门协商,希望能从地税局按一定优惠政策解决这些服务站的医疗发票问题。目前,凡持医保刷卡的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可由医保部门代开医疗发票。记者随后从市地税局获悉,税务机关只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发票,只要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卫生局的相关负责人在办理相关税务登记后提出减免税的申请备案,税务部门将按照规定在减税或免税前提下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