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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货款拘禁男子3人获刑

  本报讯(锦法检记者张实秋)为了让对方偿还货款,陈某、叶某和何某3人在和欠钱者协商未果后,竟将欠钱者非法拘禁并殴打,直到欠钱者交出1万元才“放人”。随后,欠钱者报警,3人全部落网。近日,成都锦江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陈某和叶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何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今年4月的一天,陈某、叶某伙同何某找到了欠钱者高某,要求高某偿还之前欠下他们的一笔货款,但双方几经协商,仍没有结果。见自己的钱迟迟收不回来,叶某等3人将高某带上了陈某开来的越野车上,随后,高某被拉到一家公司的一间会议室,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其间,叶某对高某进行殴打,并要求高某赶快还钱。当天下午,被“限制”了数小时自由的高某答应了3人的要求,在拿到高某“交纳”的1万元钱后,陈某等3人同意“放人”。离开公司后,高某报案,警方很快将陈某和叶某抓获,何某随后也到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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