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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给4家单位亮黄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7日07:36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孙庆辉 实习生 张玉杰 孟丽君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交通治理年第四次联席工作会议以“郑州市文明办”的名义,对外公布了7月份公务车交通违法情况,四家单位吃到黄牌,两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单位被黄牌警告

  被黄牌警告的单位有4家,分别是: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金水区庙李镇政府、郑州晨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中牟县雁鸣湖出租车有限公司。这4家单位“电子警察”等交通违法比率超过300%或单位公车违章次数累计在31辆次以上。

  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管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两个单位因“电子警察”等交通违法比率超过20%或单位公车违章次数累计在21辆次以上,被通报批评。出租车客运管理处因为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起数都有上升,在会上也受到市领导的点名批评。

  据介绍,下一步交警将对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出租车客运管理处对交警部门抄报的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内部二次处罚措施,并且处罚力度比交警部门的处罚力度还要大,实行双倍罚款,努力把出租车居高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降下去。还将对驾驶证扣满12分的驾驶员和因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终身禁驾的驾驶员进行曝光。

  违法3次取消评先资格

  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建委、金水区政府、公交总公司、郑州市航空港区、火车站管委会等单位因交通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好受到表扬。

  市文明办规定:对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员工,凡个人全年因交通违法被记录3次的,建议取消当事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类先进、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参评资格;对国家、省、市、区文明单位员工,凡个人年度内因交通违法被记录2、3、4、5次的依要求扣发当事人2、5、8、12个月的文明奖。驾驶人员系临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按单位人均文明奖标准缴纳市财政。

  线索提供 邢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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