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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年龄提前开上车换证露馅驾照被注销 两市民三年内被禁止领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7日07: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通讯员姜平海

  □记者刘爽

  本报8月6日讯 两名驾驶人谎报年龄,在未满18周岁的时候拿到了驾驶证,没想到在换证时被民警发现。两人的驾驶证被注销,并且在3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6日下午两点多,市民陈某在李沧交警车管分所办理驾驶证换证手续时,被民警发现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与驾驶证上的不符。驾驶证号显示陈某的出生月份为1985年2月份,而身份证号上登记的出生月份为1985年12月份,二者相差十个月。 经查,陈某于2003年10月24日拿到了驾驶证,而此时,距陈某年满18周岁尚有不到2个月。

  当天下午3点多,城阳区市民赵某在办理驾驶证换证手续时,被民警发现其1981年出生,而驾驶证上登记的年龄是1979年出生。经查,赵某于1997年拿到了驾驶证,而此时赵某不满18周岁。民警根据二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以不正当手段申领驾驶证的情况,依法将他们的驾驶证注销,同时告知他们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在年龄条件方面,应在18周岁以上。此外,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应在21周岁以上;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在24周岁以上;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在26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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