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定企业按比例从职工工资提取培训费
为了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国家拟规定,用人单位应拿出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对职工进行培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在其官网公布《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的这笔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此外,用人单位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
对于那些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用人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