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来深建设者可获培训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7日08:05  南方日报

  满足条件者最高可申领1200元

  本报讯(记者/叶明华)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昨日发布今年的《深圳市来深建设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从中获悉,来深建设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根据技能水平获得100元—1200元补贴。深圳企业招用汶川地震重灾区员工的,按照每人14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据了解,《办法》根据技能培训的成本及层次,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规定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来深建设者均可享受一次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根据《办法》规定,来深建设者申请补贴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非深圳市常住户籍;在深圳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持有深圳社会保险卡;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来深建设者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如下:获培训合格证的,补贴100元;获专项职业能力证的,补贴200元;获职业资格证的,按级别分类补贴:初级450元、中级600元、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来深建设者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属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特殊工种的,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特殊工种之外的普通工种,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50%补贴。

  不仅劳动者可获补贴,组织来深建设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单项能力证书的企业,也可申请补贴。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