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包头空难索赔案
32名遇难者家属提起诉讼 索赔金额增至1.23亿元 要求在事发地建纪念碑
本报讯 (记者王巍) 记者上午获悉,历时近五年的辗转,包头空难中32名遇难者家属要求相关单位赔偿案已经正式被市二中院受理。
此次起诉的赔偿金额增加至1.23亿元,家属除了坚持要求公布调查结果外,还提出在遇难地为死者建立纪念碑。
2004年11月21日8时20分,东方航空公司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不到一分钟,即坠入距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同时造成地面两人死亡。
灾难发生一周后,东航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
空难遇难者家属认为,从1993年到2003年,中国居民平均工资增加4.33倍,民航业总收入增加近6倍,对空难者家属理赔,如果还适用1993年的规定不合适。
2007年,家属们提起诉讼,法院未对该案予以受理。32名家属于日前再次对事故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和执飞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共同提起诉讼。
此前,由于赔偿金利息上涨,此次家属们请求赔偿金涨至1.06亿元,同时要求被告方公布空难细节,并在媒体上向家属道歉。这次立案,家属们将起诉请求的赔偿金增至1.23亿元,并增加了在遇难地建纪念碑的要求。
今年3月份,二中院收下家属们的诉讼材料,此后由于材料补充问题,直到昨天下午才发出案件受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