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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曝光15起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05:0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石家庄8月13日消息(记者徐江帆) 12日下午,河北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在石家庄召开刹风整纪案件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查处的干部作风方面的15起典型案件。

  据了解,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截至7月底,全省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434件,已调查处理4488件。各设区市查处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1369件,党政纪处分712人,有1571人受到组织处理。省直各单位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8人,组织处理的43人。这次向社会公布的15起案件是从各地开展活动以来查处的较典型案件中筛选出来的,全部是违反“十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和违反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比如:元氏城管乱收费县长被免职等。

  1998年10月,元氏县成立城管监察大队,属临时机构。今年5月22日,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某擅自将停靠在该县文化宫广场的“村村通”客车停车费标准由每车每月30元提高到90元,并分别于5月22日、27日和6月1日采取堵截客运车辆等方式强行收取。特别是在5月27日,城管监察大队将本单位的面包车堵在停车场出入口,不交费的车辆不准出入,堵车时间长达9个小时。

  事件发生后,元氏县政府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不予重视,不负责任,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力,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责任人夏某受到免去元氏县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处理,并按照法定程序被免去元氏县县长职务;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孔某被责令作出检查并通报批评;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处分;元氏县依法对该县城管监察大队予以撤销。

  除此之外,新闻发布会还向社会公布了承德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违规执法案,赵县检察院出售旧警车长期不收回警用车辆车牌案,承德市工商局孔某接受被调查单位宴请、违规执法案,张家口市宣化区交警大队民警房某、左某违规执法、贪污罚款案,卢龙县法院民二庭原庭长王某乱作为案,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综合管理科科长李某非法承包工程案,唐山市古冶区发展改革局原副局长王某违规操作国有资产转让案,文安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案,高阳县公职人员王某等人违法违纪案,黄骅市工商局旧城分局乱收费案,海兴县商务局酒类监督管理执法队乱罚款案,武强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粗暴执法案,广平县十里铺乡人大副主席王某酒后滋事、损坏公物案,宁晋县公安交警大队高某违规查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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