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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市民举报涉爆涉枪线索最高奖励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14:20  法制晚报

  举报涉爆涉枪线索最高奖2万

  公安部采用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本报讯 (记者王媛媛) 群众举报涉爆、涉枪线索,经查实后帮助警方破案将获得公安机关不同金额的现金奖励,最高达2万元。

  今天上午,公安部公布《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拿出专门经费,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介绍说,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部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认真受理群众检举揭发的线索。

  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群众举报到公安部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经有关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填写《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审批表》,由公安部依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公安部采用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41。

  举报电子邮箱:

  gabzbjq@163.com

  举报电话:010-66263051

  010-58186722

  相关新闻

  今年3月以来,全国共查破涉枪违法犯罪案件5964起,查处涉枪违法犯罪嫌疑人7069名,捣毁制贩枪支窝点167处。

  警方打掉制贩枪支团伙71个,7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枪挂牌督办案件已经办结。

  警方捣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窝点395处。

  据介绍,收缴的爆炸物多来自于北京以外的省市;而持有枪支的单位主动上缴的枪支占了收缴枪支数的六成。

  具体奖励标准

  一、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枪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

  查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枪涉爆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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