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实习记者王伟英)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45分报道,安监总局下发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违反规定并对从业人员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最高可处以30万元的罚款。按照安监总局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将职业危害如实告知职工,进行防治知识培训、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更新改造危险岗位的工艺设备等工作。但是目前我国职业健康形势不容乐观,近年来职业病发病人数年年递增。不少岗位的工作环境令人担忧,一些企业并没有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前不久为了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不惜开胸验肺的河南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介绍了他当时的工作环境:
张海超:“粉尘都挺大的。干破碎工的时候能见度不到两米,在那工作三年多都有粉尘接触。”
记者:“你们有防护措施吗?”
张海超:“就是简单的过滤纸口罩,也没有什么防尘效果、防尘措施。”
记者:“你当时知不知道这个工作可能会对你的身体造成损害?”
张海超:“当时不知道,要是知道了给我多少钱我也不会去做的。”
记者:“企业也没有告诉你们吗?”
张海超:“没有。在那工作三年,做了三次体检也不知道结果。”
目前,因为在危险场所工作而患职业病的人面临着艰难的职业病认定和维权之路。张海超为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不惜“开胸验肺”,暴露出职业病维权的艰难处境。这一事件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张海超终于得以确认自己患的是尘肺三级。但这只是特事特办,更多的职业病患者依然求助无门。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过, 2004年重庆市万州区石龙乡的农民蒲自炳和另外十几名打工者因在温州市一矿石研磨厂打工期间患上矽肺病,被当地劳动局认定为伤残四级。5年来他们做过各种努力,依然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金,而在这5年维权路上已经有7人死去。现在已经60岁的蒲自炳体重只有100斤,身体非常虚弱,家中已经一贫如洗,每天还要花30多元买药吃。蒲自炳说,他觉得得这个病相当于判了死刑。他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多久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等多久,但他还在坚持。
尽管张海超得的是职业病已经确认,但赔偿金还没有拿到。他现在在家中仅仅依靠简单的药物治疗,等拿到赔偿金后才能去医院。在采访的过程中能听到他不断地咳嗽。他在维权过程中也感受颇深:
张海超:“全国那么多农民工都一直没有去诊断,第一个就是相关部门卡住了他们的材料,到诊断部门没有材料就不能接受诊断。这段时间我也看了,不止是郑州市职防所作出了误诊,全国很多诊断机构都能做出误诊,是故意误诊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这个现在很难说。我的事拖了两年多,媒体关注这么大才解决。我看有的人为这个事已经跑了7、8年,还没有个结果,我已经是幸运的了。法律上的程序时间也有点长,有的人等不到那个时候,人已经不在了。”
造成目前职业健康形势严峻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一些单位有法不依,而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应该说如果各方都尽到了责任,防治职业危害并不难。张海超对防治职业危害充满了期待:“ 最起码企业应该按防治法的规定,对农民工进行培训,上岗前体检,如实地告知劳动者相关的防护措施,做好工艺改进。工伤是避免不了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他当时应该是及时告诉我,及时把我调离工作岗位接受治疗。不通知我,还让我在那个环境中继续受害。只要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这件事不难做到,都能有效杜绝这种事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