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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提高响应等级应对部分地区严重旱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7日17:0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卫敏丽)记者17日从民政部获悉,国家减灾委、民政部16日将旱灾救灾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二级,并在前期向辽宁省派出工作组的基础上,再次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甘肃、宁夏等地派出四个工作组。

  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率民政部、财政部联合救灾工作组已于16日晚赶赴辽宁灾区,了解旱情,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研究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8月上旬以来,中国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甘肃、宁夏、新疆等北方部分地区仍无有效降雨,持续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旱情发展迅速,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困难。

  8月10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辽宁旱情,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为更有效地应对旱灾,民政部向遭受旱灾影响较为严重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等9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将根据各旱灾区的应急需求,认真做好旱情评估和分析,并积极协商财政部,争取尽早安排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帮助旱灾区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据了解,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其中一级响应所对应的灾害损失为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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