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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瓶啤酒=拘留15天+扣12分+罚款1500元 运钞车驾驶员成绵阳“醉驾”被拘第一人

  公安部8月14日部署,自本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四川各地掀起了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的浪潮。17日,某银行绵阳分行运钞车驾驶员敬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成为了整治风暴中绵阳被拘留的第一人。

  8月16日晚8时20分左右,某银行绵阳分行运钞车驾驶员敬某与战友及其家人,驾车相约到临园路西段某火锅店吃饭。席间,敬某与战友频繁举杯饮用了大量啤酒。饭后,大约在晚上10时20分,敬某不顾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的法规规定,在饭店外告别战友及其家人后,独自一人驾驶牌号为“川BA0XX”的小轿车,径直回家。当晚10时31分,当敬某驾驶车辆行驶至红星街体运村路口时,被交警挡获。在医院医务人员的协助下,执勤民警现场提取了敬某的血液,并将敬某驾驶的川BA0XX号小轿车依法暂扣。

  17日上午,敬某的血液检测报告出来,经过检测,敬某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142毫克每100毫升,远远超过醉酒标准(80毫克/100毫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绵阳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报请上级同意批准,当即对敬某做出了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17日下午,记者在绵阳交警支队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里,采访了即将被送进绵阳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的敬某。见记者采访,敬某的态度显得非常友好但又显得十分紧张,敬某非常担心此事将影响到他的工作和前途。敬某告诉记者,他是从某部队转业后到城区某银行绵阳分行担任运钞车驾驶员的,工作来之不易,单位领导平时对他也比较关照,目前,单位领导及同事们还不知道他因醉酒驾车将被行政拘留的情况。

  据敬某介绍,16日晚上,他和战友及其家人聚会,平时他一般都能喝半斤白酒,由于考虑到饭后要开车回家,他当晚只喝了两瓶啤酒,没有想到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还是严重超标了。想到酒后驾车带来的严重后果,敬某非常后悔。 (杨红 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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