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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就读大学生中职生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9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记者从广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广东将在省内就读的大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由学校组织在就读地参保,实行属地管理。

  恩平台山等地学生有补助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8月14日发布《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称,参保对象包括在广东就读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学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省财政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以及恩平、台山所属高校和中职技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对开平所属高校和中职技校学生,按照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

  放假时异地住院仍可报销

  参加医保的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在假期和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经学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先在异地住院治疗,待返校后凭相关单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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