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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机构无资格开展体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9日07: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生冯雯婷 记者方芳)随着人们对健康越来越关注,本市每年进行健康体检的人数也超过了500万,巨大的市场鱼龙混杂。首个全国性《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日前出台,明确规定开展健康体检必须为医疗机构。据了解,慈铭、美兆等市场化的民营体检中心属于医疗机构。

  “根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体检市场每年大约500万人次,市场潜力巨大。”北京体检中心主任杜兵表示,北京卫生部门参与了此次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制定,将对规范北京体检市场起到一定作用。据了解,市民如果想知道某个体检单位是否为医疗机构,可登录北京卫生信息网,热点服务一栏中可进行医疗机构信息查询。

  据了解,体检机构医务人员资质参差不齐是本市体检市场突出问题之一。近年来,体检机构频出医疗事故。2007年北京某体检门诊部为一名24岁未婚女性进行妇科检查,将其处女膜弄破;随后又有一名70多岁的老年男子在做肠镜检查时,因医生用力不当而将肠子做漏了。

  此次出台的《规定》要求,体检机构至少具有2名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此外,从事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进行血液和体液标本采集的房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规定的Ⅲ类环境,医学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规定》指出,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受检者进行重复检查,不得诱导需求;不得以健康体检为名出售药品、保健品、医疗保健器械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健康体检中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受检者同意,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受检者的个人信息。

  一些体检机构动辄几千上万的“天价”体检套餐也让体检者眼花缭乱。杜兵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体检机构的收费标准并不一样,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发改委和市卫生局的标准,而民营医院自行定价。

  据悉,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近期将向社会公布。但《目录》对医疗机构并无刚性约束力,只是个参考。

  《规定》还对外出体检进行了规范。医疗机构可以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范围内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外出体检前,医疗机构应与邀请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书,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受检人数等,并应于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备案。RJ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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