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来宾讯 (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余剑) 合山市法院8月11日开庭审理了合山煤业公司去年“10·10”瓦斯爆炸案,10名矿方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本报8月17日10版曾作报道)。记者昨日获知,在自治区和来宾市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查获:在该案中,来宾市某单位涉嫌收受中介机构30万元贿赂,而来宾市安监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前副局长曾某、合山市安监局一名前局领导和一名股长被追究司法责任。
去年10月10日上午8时40分,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矿五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9.2万余元。经自治区和来宾市纪委、检察院等单位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有不少令人疑惑之处:去年10月7日,该矿通过了由来宾市、合山市两级安监部门7名工作人员组成的技改验收小组的验收,恢复生产。不料,3天后,矿井就发生了瓦斯爆炸。今年3月份,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技改验收小组负责人、来宾市安监局原副局长曾某,于去年10月7日带队去验收该矿时,曾收受红包5000元。随后,来宾市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曾某涉嫌的犯罪事实。记者昨日获知,曾某目前已被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准备开庭审理此案。
此外,合山市安监局一名局领导和该局矿山安监股股长,也被追究司法责任。有关部门没有透露这名局领导的姓名和身份,而股长覃学则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追究司法责任。据兴宾区检察院指控,身为合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安监股股长的覃学,3次参与复查验收时,认为自己是跟专家一起验收,没有按检查验收要求,而是下到巷道的一半就返回,没有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使检查流于形式。
此外,被告人覃学在对三矿五井的平常检查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能检查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最后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已涉嫌玩忽职守罪。今年7月下旬,兴宾区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但还没作出判决。
据有关人士透露,纪委等部门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南宁一家专门为事发矿井等辖区矿山搞服务的中介机构,为了获取业务,曾经向来宾市某单位行贿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