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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艳遇”开房 遭“色抢”殒命 8名成员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9日10:37  云南网

  自以为偶遇有缘女子,准备到酒店“幽会”。其实从他走进酒店房间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踏进一个早已布置好的“色抢圈套”。昨日,曲靖市中院对8名犯抢劫罪的男女依法判刑。

  去年3月的一天,在师宗县城某发廊消费的张庄和朋友王辁被两名女子吸引,相互邀约到师宗城区一酒店开房。几人分别进入开好的房间不久,宋保华等人先后闯入,持刀相逼,抢走张庄身上的800元现金及王辁的手机。

  同年3月13日晚,宋保华等人又在师宗城区某旅社将旅客刘某和李某骗至附近山上,采取殴打方式抢走现金1200元及价值920元的手机一部。

  去年3月15日晚,曲靖市民李刚和朋友晓华在曲靖城区闲逛时,路遇前来搭讪的女子王果和小英。4人相谈甚欢,相约一同去看演出。

  观看演出时,晓华与两名女子约定,到城区某酒店“约会”。刚走进酒店房间,接到女子通报的宋保华等人突然闯入,搅坏晓华“好梦”。

  晓华在反抗中遭到宋保华等人用凳子等物砸打,其中宋保华、殷永飞还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晓华。几人从晓华身上抢走现金300余元、一部手机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经法医鉴定,晓华因胸腹腔合并刺破并颅脑损伤死亡。

  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8名男女均因犯抢劫罪获刑,其中,主犯宋保华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据悉,8名被告中,年龄最小的刚满15岁,主犯宋保华作案时也仅25岁。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他们设下色情圈套抢劫3人,并致其中1人死亡。

  (注: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

  记者 李子映 见习记者 李郭 通讯员 区倚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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