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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告侯宽仁 法院最终驳交 马英九,侯宽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9日21:30  台海网

  台海网8月19日讯 马英九控告“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侦办特别费案涉制不实笔录案,全案获不起诉、再议驳回后马英九又透过律师声请交付审判。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驳回声请,全案不得抗告。侯宽仁获悉后表示,法院终于还他清白。

  据“中央社”报道,2007年查黑中心将马英九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依贪污罪起诉,审理期间,马英九律师团发现当时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讯问证人吴丽洳时,有诱导讯问、扭曲证人证词之嫌,因而控告侯宽仁伪造文书。

  台北地检署去年12月31日侦结,认为当时侯宽仁制作的笔录纵然过于简略,但问题笔录在审理期间被认定无证据能力,因此对侯宽仁不起诉。马英九后来又向“高检署”提出再议,也遭驳回,于是在今年3月间透过律师向法院声请全案交付审判。

  台北地院裁定书指出,即使笔录有部分过于简略,但是侦讯中都有全程录音,法院当初审理时可透过勘验录影、录音光碟,还原侦查情形并查明证人真正意思,没有“非令执行公务者身陷囹圄不可”的必要,因此驳回马英九交付审判的声请。全案终告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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