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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磕头门”里那些膝盖发软的年轻人

  □本报评论员 徐琼

  如今,总有些新闻发展出超越公众想像力的小说情节,比如“山西临猗公安局副局长替子泄愤逼6名青年磕头”:山西临猗几个年轻人打架,7个人打对方3个,对方一人轻伤,事后才“发现打了公安副局长的儿子”。临猗县公安局要求父亲王建生回避,提出先调解处理,若未果则对殴打王建生之子的7人分别给予5天-7天的行政拘留、并处200元-500元罚款的处罚。

  事态到此为止还算正常。让事件走向荒诞的是,王建生私下邀来对方7人,要求“江湖比武,输者磕头”。规则是,7人与他儿子单挑,谁赢了他儿子,他便不再追究谁的责任;输者如果能当众给他的儿子连磕三个响头,他也可以免予追究对方责任。据说王的儿子练过散打,可怜7人“根本无人敢与之出手对打”。

  最荒诞的一幕出现在高潮,“在场的家长们只得强忍着委屈,流着眼泪让孩子们依次跪在副局长王建生及其子面前磕头求饶。”

  闹剧最终有个严肃的结尾,作为地方警界高官的王建生被撤职。在上班时间、动用办公场所、调集公务人员,名为公平比武,俨然私设公堂,王建生的做法当然有违个人身份和法治精神,当然要为自己的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付出代价。

  这场执法者试图绕过法律、私法办事的荒诞剧落幕了,有人跋扈,有人软弱,有人前先踞,有人后恭,各人表现不一,但精神气质是相似的,那就是对法制的不信不从。在公安局副局长看来,法律不能替他“出气”;在磕头的年轻人和支持他们的父母看来,法律的责任之重,重到不能承受,与可能的被拘留几天和罚款几百的法律后果相比,他们宁愿选择下跪磕头。

  这是怎样的家长呢,强势者倾向于盛气凌人,弱势者则习惯于息事宁人,哪怕是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规则也全盘接收。没有人愿意坦然接受法律的解决,哪怕殴斗事件的起因未明,双方应负的法律责任未解,没有人愿意在法律范围内较真。

  这样的越俎代疱教给孩子什么呢?敢于打群架以众凌寡,不敢一对一单打独斗;为逃避责任竟至于下跪求饶,却没勇气正视错误从容认罚敢作敢当;识时务地发现拳头保护不了自己,却不能明智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有句古话:男儿膝下有黄金,意在做人不能轻易屈膝下跪,向人示弱告饶。我们反封建反了这么多年,天地君亲师,统统都不跪或者少跪了,怎么还随便向不相干的人下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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