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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建设有6个技术标准 质量安全有保障

  成都新农村未来怎么规划建设?规划依据哪些原则和技术规范?农房质量安全又如何保障?从下月起实施的《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给出了明确规定:我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省地”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原则。

  昨日本报请市建委村镇处处长李世庆解读了《管理办法》,他表示,农房建设,其建设标准要满足《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川西林盘保护整治建设技术导则》《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成都市村镇居民自建房工程技术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等技术标准。

  “这样农房质量安全今后将大大得到加强。”李世庆说,《管理办法》还规定农房质量安全要由镇(乡)政府牵头,建立村级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制度。村民委员会可在村组选聘有责任心和具有一定施工技术常识的农民为农村建设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进行巡查监督,对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所委托的农村基层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建设之初有各种技术规范进行指导,建设时有人监督,建成后,竣工验收也有要求。”李世庆说,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农村集中居住区(点)项目完工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报记者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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