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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六项新措施扶持中小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5:07  长江商报

  拟设立国家发展基金;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等政策延至明年底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审议并原则通过《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草案)》。上述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指出,当前,要继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新的扶持措施。

  一、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对困难中小企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

  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软件开发、网络动漫等新兴产业发展。

  五、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

  六、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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