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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律师:新世界钳制监督权 新世界诉立法会聆讯进入第三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5:45  南方都市报

  深港记者 康殷 报道 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及执行董事梁志坚,挑战《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司法复核昨日进入第三日聆讯,预计双方律师陈词完毕后,高等法院将择日宣判。

  昨日,代表立法会的御用大律师陈词表示,专责委员会调查梁展文的事件关乎重大的公众利益,查究梁展文与新世界中国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并不关乎出席证人的个人隐私等。中国的立法机关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同样有权成立调查委员会,立法机关下放权力进行调查,并非特例。

  该律师认为,郑家纯和梁志坚为一宗没有理据的案件而令立法会与司法权力之间出现不必要的分化斗争,令代表公众作出监察的立法会受到钳制,这将削弱立法会问责政府,以及向公众提供数据和意见的能力。

  据了解,《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赋予立法会调查传召证人和要求递交证据的权力,被视为立法会的“尚方宝剑”,并在2003年SA R S期间和2008年雷曼迷债等公众事件被引用,展开专责调查。如本次司法复核立法会败诉,立法会监督权力将遭极大削弱。

  ■新闻背景

  去年新世界中国聘任前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官员为执行董事,立法会展开调查,并成立专责委员会以特权条例传召郑家纯等人出席聆讯。

  今年2月,立法会再度传召郑家纯、梁志坚出席聆讯但遭拒绝。7月11日,两人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质疑立法会特权条例违反《基本法》,根据《基本法》只有全体立法会过半数议员同意,才可以行使传召证人权力,但专责委员会只有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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