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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头猪污染同安母亲河 “禁养区”内仍有不少养猪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5:50  台海网

  

上千头猪污染同安母亲河“禁养区”内仍有不少养猪场

  台海网8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文/图)为了防治水体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早在2002年,厦门市政府就划定了一系列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随后,各个区相应地划出禁养范围。

  但是,7年过去,昨日,记者随同市人大、环保局对厦门的水源、流域保护进行调查时,却发现仍然有一些养猪场出现在同安的“母亲河”东西溪“禁养区”内,污染水源。

  猪粪水流进同安母亲河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同安的“母亲河”东西溪,在距离东溪不到200米的树丛里,看到一间间灰色的养猪棚。

  东西溪汇集了同安80%的溪流,来自同安莲花、汀溪方向的山间细流,汇成西溪,来自竹坝、北辰山的溪流汇进东溪,两溪交汇后,流进同安湾,流向大海。

  然而,就在同安大同街道梅山的隐蔽树林里,四五间养猪棚“偷偷”地散发着臭味,一股细流从养猪棚间穿过,混着猪粪便产生的臭水,经由沟渠流向东溪。

  同安环保局介绍,这些养猪棚养殖最多时达到上千头猪,一头猪的污染量相当于四个人。而目前,污水厂一期已经接近负荷,二期主体尚未完工,这些混着上千头猪粪便的臭水,没有任何截流便污染了东溪的水质。

  

  养猪场为何存在多年

  据了解,这些养猪场为两个养猪户所有,已经存在多年。但是,在同安区的相关文件中,这些养猪场早就该消失。

  2004年,同安发布通告,将东西溪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 “禁养区”,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自行搬迁或关闭。其中“规模化”的养猪场,是指超过20头以上的养猪场所。

  2007年,同安调整“禁养区”,梅山所在的大同街道整个辖区,都是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在2008年8月31日前关闭。

  5年过去,同样划为“禁养区”的同安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早已没有规模化的养猪场,可为何梅山的养猪场依然存在?

  拆除不力和赔偿有关

  取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执法主体,是同安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昨日,记者找到同安城管大同中队的两名负责人。

  一名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养猪场不容易拆除,和赔偿补助有关。汀溪水库也是禁养区,但它供给同安和翔安市民饮用水,属于一级保护区,养猪场搬迁给予了经济补助。

  如果所有禁养区域的养猪场采取同样的经济补助,那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由于其它区域的赔偿不够明确,加大了拆除难度。“比如,一头母猪的生床(生小猪时用的床),去年要2000多元,今年3000多元,赔偿的标准是700元,差了1300多元,简易工棚90元/平方米,养猪户不肯,就得做思想工作。”另一名负责人举例说明。

  大同城管中队表示,梅山被定为旅游区,养猪场肯定会被搬迁或关闭,对“禁养区”的新一轮巡查已经开始,一些地区的赔偿明细逐步明确,他们将把梅山养猪场的情况向上反映。

  同安环保局介绍,污水厂二期的主体工程,预计今年年底完工,明年可投入使用,届时,包括梅山在内的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水,将接入污水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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