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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捞钱 假证贩子自己当老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5:50  台海网

  台海网8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胡刑)帮“老板”招揽业务,时间一久,假证贩子觉得,如此赚“抽成”,肯定不如亲自“入行”赚得多。岂料,被逮了,日前,该假证贩子获刑4年4个月。

  去年12月9日,一客户(未到案)找到洪某,两人商定以120元的价格伪造惠安县某镇人民政府等3枚印章。之后,洪某就将样本交给 “老板”(未到案)制作。次日,洪某取货回来,在湖里塘边社暂住处被抓获,公安机关共缴获305枚印章。经鉴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34本,伪造国家机关印章70枚。

  庭审中,洪某辩称,自己只是帮助他人招揽制作印章业务,并没有参与具体的伪造过程。但经查实,洪某暂住处还窝藏着一批证书、印章的原材料。明明只是帮 “老板”招揽业务,那么,为何要窝藏这么多的“制假”原材料呢?

  据洪某交代,这些“制假”原材料是自己花500元向一老乡购买的,准备当“老板”不在或联系不上时,自己可自行“制假”。就此,法官认为,主观上,洪某已具备伪造的共同犯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承揽行为。

  日前,经湖里法院一审,洪某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获刑4年3个月;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获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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