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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公示前还要再审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6:31  信息时报

  近期,全国范围内的经适房乱象丛生。有部分城市出现了经适房申购者用假资料进行骗购的情况。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表示,最近广州市也正在对负责保障房申请第一线的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巡查。他还透露,今后经适房销售时,将在资格公示前加多一个审核程序,确保“万无一失”。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申请经适房要经过“二审核、二公示”,即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进行初审、公示,区国土房管局分局复审、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的,将可取得购房资格证明,准购证明的有效时间为3年。

  黄信敬表示,虽然至今广州尚未发现任何骗购骗租现象,但为防范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广州市考虑今后销售经适房时,在资格公示前加多一个审核程序。因为市民取得经适房准购证3年内都有效,但在这个时间段内,部分家庭的收入会发生变化,比如有之前必须供子女读书的,两三年后子女毕业工作,家庭平均年收入提高了,可能就不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了。所以,在资格公示前,再审核一遍收入情况,如发现收入超标等新状态的,即取消经适房购买资格。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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