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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泳池救生员硬伤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6:31  信息时报

  

小区泳池救生员硬伤多
根据规定,游泳池必须设有救生观察台、急救室,并配有氧气袋、救护床等急救设备。

  □本版撰文 实习生 秦嘉莉 杜洁 见习记者 赵欣 信息时报记者 熊栩帆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萧嘉宁

  一个月前,嘉和苑小区9岁男童游泳池溺亡事件(详见信息时报前日A04)让人不胜惋惜,不过,事故的发生似乎并未敲响警钟。就在前日下午,在天河东圃区某大型楼盘,又发生一名大三男生溺亡事件。有该小区业主称,救生员当时没有及时发现才酿成惨剧,但事故责任至今还未判定。再追溯到一个月前,一名8岁男童也在番禺区某楼盘的游泳池遇溺不治,事发时大人不在身边,救生员也不在场。

  短短一个多月来,广州小区游泳池已经发生了3起溺亡事件,安全问题不得不引人重视,小区泳池的救生员配备也再度引起关注。

  大三学生命丧泳池

  前日下午3时许,一名22岁大三男生庄某在天河区东圃某小区泳池游泳时不幸意外溺水身亡。对于事发现场的情况,业主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游泳池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善,救生员没有及时发现男生遇溺,最后该男生还是由几个泳池内的孩子拉上来的。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求证。据物管处魏经理介绍,溺死的男生姓庄,是潮汕人,在广州某大学读大三,当时是一个人带着其叔叔的两个孩子来到小区泳池游泳。“开始三人在浅水区和深水区交界处玩耍嬉戏,后来该男生独自游开,在池中游了两个来回。”

  当时在场的救生员杨先生还说,他后来及时发现庄某的动作不对劲,两只手胡乱扑腾着,身体往下沉,于是就赶紧跳下去救他。“把他救上岸就打120呼救,我同事在旁边抢救,给他做按压、人工呼吸等。”据称,男生被救上岸时,已失去意识处于昏迷,最后被医生宣告抢救无效。

  魏经理称,目前事件已交警方调查,责任只能由警方判断。不过其认为,事件责任始终不在管理方自身,“有关的安全提醒已经做足,而且我们也尽全力救人了。”

  记者调查

  观察台竟无一救生员

  入夏以来,小区游泳池遇溺事故频发,记者特地走访了市内一些小区和公共游泳池,了解其相关的安全措施和状况。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对于游泳池的相关规定,每250平方米的游泳池水面面积至少应配备一名救生员。所以一个标准的,即长50米,宽25米的游泳池,应该至少配备5名救生员。此外,还必须设有救生观察台。

  但记者在部分小区调查时就发现,救生员不足也成为各个小区游泳池的“硬伤”。在海珠区花园时,一位女业主告诉记者平时这里有6个救生员,但记者在现场只看到有两个救生员,并且有一个正在树荫下坐着乘凉,六个救生观察台上面一个人都没有。

  除此之外,不少泳池还没有深浅水区的醒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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