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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交警阳光执法“五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6:49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本报讯 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目的,河津市交警大队从8月起积极开展了阳光执法“五公开”活动。

  “五公开”即执法内容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过程公开、执法纪律公开、执法效果公开。其要求为:一是将交警部门自身职责、履行职能、执法权限及工作范围向社会公开;二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驾驶员办证以及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执法操作程序等,向社会公开;三是公开各执法环节及窗口单位的办事程序,增强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四是规范执勤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禁令警规等,并向群众作出承诺,切实预防执勤执法中的权力失控;五是对交警执勤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及时予以公开。(刘志峰 杜新芳 史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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