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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向全市驾驶员发出公开信——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7:10  大众网-齐鲁晚报

  □通讯员周江波栾心龙

  本报8月19日讯 19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发出公开信,提倡驾驶人文明驾驶,远离酒后驾车,并提醒驾驶人目前正在开展查处酒驾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一经发现酒后驾车者,全部按照上限处罚。

  公开信中说,2008年初,青岛交警就发起了整治酒后驾车“家庭责任”行动。目前正在继续开展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一经发现酒后驾车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公开信提醒,酒后驾车这一陋习和违法行为会将一切幸福生活断送,一个个血的教训历历在目,伤及亲人,危害社会,因此,交警部门倡议: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亲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请不要酒后驾车。

  最后交警支队在公开信上呼吁广大驾驶人,革除陋习,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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