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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猗公安副局长丢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7:36  深圳特区报

  【本报消息】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为替儿子泄私愤逼几名青年下跪,当地政府网已确认此事,并决定给予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的处分。

  事情源自一起由游泳所引发的打架事件。7月25日,王建生之子和两名同学,与张某等7人同在县城猗顿游泳馆游泳。其间,双方因肢体接触、言语不合发生斗殴,王建生之子被对方7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当晚警方开始传唤7名青年,此时这些年轻人已经知道自己打的是公安局副局长的儿子。次日,在家长劝说下,他们相继到公安局“自首”。

  据介绍,由于涉及公安干警子弟,临猗县公安局要求王建生回避,局长办公会提出两条处理意见:一是先调解处理,二是若调解未果,对殴打王建生之子的7人分别给予5-7天的行政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就在公安局做出决定后不久,王建生托人转告3名学生和4名青年的家长,让他们与其子王某进行公开比武,谁赢了他儿子,他便不再追究谁的责任;输者如果能当众给他的儿子连磕三个响头,他也可以免予追究对方责任。

  8月5日,7名大学生、社会青年在父母的陪同下走进县公安局,根本无人敢与王某出手对打。在场的家长们只得强忍着委屈,流着眼泪让孩子们依次跪在副局长王建生及其子面前磕头求饶。(钟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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