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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公益诉讼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8:00  南方日报

  力求检察工作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公益诉讼之路
戴景田检察长(左三)带队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资料图片

  敢为人先、敢闯敢试是南海人的精神,也是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一贯的工作作风。

  率先在全省启动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率先在全省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开创基层检察院分类管理改革之先河;率先在全省实施“公诉人员层级管理制度”———一连串的“率先”,让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被誉为“正义之剑、改革尖兵”,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他们从未停止过创新的步伐。

  检察工作围绕社会大局

  “能否运用检察职能为南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是检验检察工作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志”,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景田说。

  在当前南海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南海检察机关也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创新,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变单纯执法为办案执法,与服务大局并重。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做法也得到了南海区委的充分肯定。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李贻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5次在《检察情况反映》上作出批示。其中,《检察情况反映》中刊登《我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力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李贻伟对此作出批示:“很好。挽救一个青少年温暖一个家庭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十分重要。”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形势服务企业

  民营经济是南海发展的生力军,南海仅产值超500万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就有近2000家,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已成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针对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自身涉及的犯罪案件数量有所增加,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民营企业法律观念淡薄、管理制度落后的问题。

  为此,2005年6月,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出台了构建“执法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框架,三管齐下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为企业营造了一个适合投资、适合创业的法治环境,在加大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的同时,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此外,该院还主动上门接待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做好案件的抗诉、息诉工作,并开展案后回访,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除此之外,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出台若干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便利措施,如公开检察长接待日,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小组,开通为民营企业服务热线电话等一系列举措,方便企业向检察机关投诉及寻求帮助。

  据了解,该工作框架实施几年来,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执法,突出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严重犯罪和新型犯罪;与区工商联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志高空调、美思内衣等50多家民营企业代表畅谈意见和建议;积极编印《为民营经济服务法制宣传读本》、及时发出《重大案件通报及防范对策》、主动上门为企业上法制课、组织企业家旁听庭审、案后回访企业、深入企业调研,提高了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增强了企业防范侵害的能力。2007年,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为民营经济的服务工作被南海区工商联作为“南海经验”在全市民营经济会议上推广,成为佛山市检察工作的新亮点。

  ■相关衔接

  改革机制??

  成立“案件管理中心”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每年承办各类案件达5000多宗、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数的三分之一,但案件管理机制却沿袭三十年不改变。

  在2005年6月,长期以来由各部门分头管理案件的传统模式被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突破。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开创基层检察院分类管理改革的先河。

  案件管理中心是对全院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将原来分散在各业务部门的内勤人员重新整合,对检察机关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程序性工作独立行使管理职能,对案件流转的全部程序进行监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超期羁押期限实施跟踪;同时,将原来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的告知送达、文书传递、数据统计和立卷归档等事务工作,以及调研、信息、宣传等综合工作统一归案件管理中心负责。

  很快,新管理机制的优势就显示出来:案件管理工作更规范化,管理人员的职业程度大大提高,同时,业务部门摆脱了大量事务性工作的缠绕,能集中精力进行调查取证、审查案件、出庭公诉等实体工作,缩短了办案周期,保证了案件质量。三年多的工作积累,运作模式日趋成熟、工作流程不断健全,充分发挥出案件质效提高、内部监督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派案,堵住办案部门随意指定案件承办人的渠道,从根本上杜绝了挑办“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对案件实行超期预警提示,对公诉案件在期满前一周向办案部门发出超期预警,从根本上杜绝了超期办案。

  创新机制??

  首创“公诉人员层级管理制度”

  “公诉人”被誉为“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公诉队伍历来是检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对象。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队伍达40人,每年办理案件多达2200多宗,承担着全市三分之一的办案重任。

  在原有的主诉检察官责任制下,所有办案人员办案不分类型,容易出现新人要承办疑难复杂的大案、主诉检察官疲于应付大量简单案件的现象。2006年6月,南海区人民检察院首创“公诉人员层级管理制度”,将公诉人员分为主诉检察官、主诉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三类,同时将公诉案件分为重大疑难、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三类,三类公诉人员相应办理三类公诉案件,所有案件由主诉检察官负责出庭支持公诉。

  这一做法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使主诉检察官得以专注于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书记员承办大量简单轻微案件,使这类案件得到快速办结,犯罪嫌疑人得到及时处理。

  该机制实施三年来,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队伍涌现出一批业精技强的优秀公诉人,共培养出国家、省、市级优秀公诉人10名。

  启动全市首宗环境公益诉讼

  据了解,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案件为试点,开展公益诉讼方面的首次尝试,努力开拓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新路子。

  2007年1月20日至4月20日期间,苏国华等3名被告人将中山市天乙集团有限公司百余吨废油渣运至佛山南海区丹灶镇非法倾倒,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直接财产损失人民币110多万元。该案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引起国家环保总局、佛山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支持和督促下,南海区丹灶镇政府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近日,南海区法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苏国华等3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赔偿原告约103万元的损失,天乙公司对上述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该案是全省首例检察院以督促并支持起诉的方式提起的公益诉讼,同时,也是佛山市首宗公益诉讼案件。案件一审胜诉不但为国家、集体挽回100多万元的财产损失,还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据该案的办案检察官介绍,在毫无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协同公诉、检察室等部门,经过一年多的认真学习研究、反复分析论证、多方沟通协调并深入调查取证,成功排除各种障碍、克服重重困难、理顺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公益诉讼在探索的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紧接着,日前,该院再次成功起诉了一宗发生在南海区狮山镇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为南海区深入开展治污减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撰文本报记者夏小荔实习生钟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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