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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评选十佳卫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8:0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通讯员/李丽萍)根据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日前,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公安局联合部署开展第一届“广州市十佳卫士”评选活动。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广州市公安局团委就组织了评选“羊城杰出青年卫士”和“羊城优秀青年卫士”活动,参选的民警年龄一般局限在35岁左右,而此次“广州市十佳卫士”的评选对象为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评选条件为:政治坚定、亲民爱民、业务精通、实绩突出、作风优良。

  “广州市十佳卫士”评选的办法是:先由广州市公安系统各单位推荐参评人选,然后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衡量、研究确定15名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候选人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组织民警和市公安局各单位领导班子投票评选,最后产生10名“广州市十佳卫士”正式人选。

  10月15日前,由广州市公安局从“广州市十佳卫士”中确定3名人选推荐参评“南粤十佳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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