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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热点难点劳保部门现场解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08:00  南方日报

  昨日下午,来自全市外资、台资、港资和民营企业的9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一场普及劳动法规的宣讲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就当前形势下企业在劳动管理中所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热点答疑

  问:下班途中遭人报复死亡,算不算工伤?

  答: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林景青说,按照有关规定,工人在非生产工作时间和场所发生伤害事件将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他举例说,东莞曾有一工人在午饭时间,被另一名工人在食堂敲打致死。当时,省市两级劳动仲裁部门都按有关规定认定为非工伤事件,但又先后被地方法院和省法院驳回,支持为工伤事故。目前,有关争论仍在进行中。但他表示,最近正在接受公示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会给该问题一个最终答案。

  问:非高温环境下作业是否也要支付高温津贴?

  答:国家的高温津贴规定中,主要面向的是日最高温度超过35度,在室外或露天环境下,或在室内无法实行降温作业的群体。省里当年出台文件时,将这一范围进行了扩大。

  最近,也对深圳和东莞的企业在执行高温津贴方面进行了考察,发现确实加大了一些企业的负担。初步测算,东莞的企业一年将为此多支付20多亿。现在我们也觉得省里的文件是有点问题的,接下来会听取多方意见,建议暂停给非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发放津贴。将该政策转为一种鼓励性的,而非强制性的规定,其重点还是要保护那些确实是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群。

  问:订立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事实的主要依据?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然而,不少工厂反映,在实际中,也有劳动者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甚至有些劳动者会给出书面承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于春涛提醒说,企业一定要按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期限而未签订合同的将面临高额的赔偿支出。即使工人书面承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行,产生劳动纠纷后,企业仍要负相关责任。

  问:门卫(保安)等工种,在8小时以外的睡班是否属于加班?要不要支付加班费?

  答:一些上班时间不确定的工种,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一般是不用给加班工资的。但门卫、保安等在8个小时以外的睡班,也是承担了看班责任的,有什么事情也是要出来维护的。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集体合同约定的形式,对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设置一定的比例,超出比例的部分应给予加班费。本报记者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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